岗位职责:
1. 在教务主管的直接领导下,负责早教授课工作。
2. 负责完成课后学员的学习评语。
3. 负责授课教室的整洁与教具保管。
4. 负责所授课程教案的改进完善。
5. 履行各级指导师校衔要求的责任与义务。
6. 完成经公司授权的研发、培训等相关工作。
其他教务主管交办或与授课有关的工作事项。
任职资格:
1. 形象气质佳,性格开朗,富有亲和力、爱心、责任心;
2. 中文表达标准,有英语、音乐、舞蹈/乐高特长更佳;
3. 善于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,有较强的课堂管理和家长沟通的能力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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